植樹工程按設計定值完成后,一般應有專人負責,以鞏固綠化效果,提高植樹成活率,加強后期養護管理工作。
1. 立支撐柱
較大苗木應立支柱支撐,多風地區尤應注意。沿海多臺風地區,往往需埋土泥預制柱以固定高大喬木,防止其被風吹倒。支柱一般采用木棍或竹竿,長度視樹高而定,以能支撐樹高1/3~1/2處即可。立支柱的方式有單支式、雙支式和三只式3種。單支式的方法為用固定的木棍或竹竿,斜立于下風方向,深埋入土30CM。雙支式的方法為用2根木棍在樹干兩側,垂直釘入土中,支柱頂部捆一橫檔,先用草繩將樹干與橫檔隔開以防擦傷樹皮,然后用繩將樹干與橫檔捆緊。
支撐物與樹相縛處,既要捆緊又要防止日后搖動擦傷干皮。捆縛時樹干與支撐物間應用草繩等墊物隔開或用草繩卷干后再捆。支柱與樹干間應用草繩隔開并將二者捆緊。行道樹立支柱,應注意不影響交通,一般不用斜支法,常用雙支柱、三腳撐或定型四腳撐方法。
2. 澆水
樹木定植后24h內必須澆上第一遍水,定植后第一次灌水稱為頭水。水要澆透,使泥土充分吸收水分,灌頭水的主要目的是通過灌水將土壤縫隙填實,保證樹根與土壤緊密結合,以利根系發育,故亦稱壓水。水灌完后應做1次檢查,由于踩不實樹身會倒歪,要注意扶直,樹盤被沖壞時要修好。在此之后應連續灌水,尤其是大苗,在氣候干旱時,灌水極為重要,千萬不可疏忽。常規做法為定植后連續灌3次水,之后視情況適時灌水。第一次連續3天灌水后,要及時封堰,以免水分蒸發和土表開裂透風。將樹木栽植后的澆水量見表1
表1樹木栽植后的澆水量
喬木及常綠樹胸徑/cm |
灌木高度/m |
綠籬高度/m |
樹堰直徑/cm |
澆水量/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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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~1.5 |
1~1.2 |
60 |
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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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~1.8 |
1.2~1.5 |
70 |
75 |
3~5 |
1.8~2 |
1.5~2 |
80 |
100 |
5~7 |
2~2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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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 |
200 |
7~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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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 |
250 |
3. 扶直封堰
(1) 扶直。在澆完第一遍稅后的第二天,應檢查樹苗是否歪斜,發現歪斜后應及時扶直,并用細土將堰內縫隙填嚴,將苗木固定好。
(2) 中耕。澆水時,待水分滲透后,用小鋤或鐵耙等工具將土堰內的表土鋤松。中耕可以切斷土壤的毛細血管,減少水分蒸發,利于保墑。
(3) 封堰。在澆水第三遍水并待水分滲入后,可鏟去土堰,用細土填于堰內,形成稍高于地面的土堆。北方干旱多風地區秋季植樹,為保持土壤水分,并能保護樹根,防止風吹搖動,應在樹干基部堆成30cm高的土堆。
4. 其它養護管理
(1) 對受傷枝條和裁前修剪不理想的枝條,應進行復剪。
(2) 對綠籬進行造型修剪。
(3) 防治病蟲害。
(4) 進行巡查、維護、看管,防止人為破壞。
(5) 清理場地,做到工完場凈,文明施工。